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的起草背景
今年以来,受外部形势和新一轮疫情冲击等因素叠加影响,国内外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企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深入落实李克强总理考察云南以及在云南主持召开的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座谈会精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成本增高、订单减少、资金紧张、人流物流不畅、难以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在充分调研、征求部门意见和多次会议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于5月31日印发了《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认真针对当前我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找准工作突破点,充分学习借鉴兄弟省份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好的经验做法,找准措施着力点。并与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工信部企业函〔2022〕103号)有关要求相衔接。同时,严格开展了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明确主要做好“10+5”重点工作:
(一)“十大专项行动”
一是财政惠企专项行动。由省财政厅牵头,在年初安排5亿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增加安排5亿元,并统筹财力加大对文旅、农业、商贸服务等特困行业的支持力度。
二是减税降费专项行动。由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牵头,突出抓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减免缓缴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
三是融资便利专项行动。由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省财政厅3部门牵头,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点、痛点,着力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实效,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持续较快增长,信用贷款比重持续提升,首贷户数不断增加,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在确保信贷投放增量扩面的同时,力争总体实现2022年银行业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省财政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并降低担保费率。
四是稳岗就业专项行动。由省人社厅牵头,继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按规定给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
五是保通保畅专项行动。由省交通厅牵头,聚焦过度管控、末端配送不畅等重点问题,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区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和人员闭环管理制度;大力推广货车司机免费核酸和抗原检测;对重点企业采取优先运力支持、优先发放通行证、优先检测、优先安排装卸、优先配送等服务,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六是清欠活企专项行动。由省工信厅牵头,集中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无分歧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困难的要尽快明确还款计划,加大对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的惩戒力度。
七是创新创业专项行动。由省发改委牵头,开展省级创新创业平台全覆盖行动,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开展创新创业之星、青年创业省长奖、云岭工匠等选拔活动。持续统筹全省创新创业资源,推动资源共享,加强资源集聚,形成推动创新创业强大合力。
八是企业培优专项行动。由省工信厅牵头,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聚焦政策惠企、服务助企、环境活企,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今年要培育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1000户、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户以上、力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60户以上。
九是复工复产专项行动。由省发改委牵头,通过建立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保障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大服务业困难行业帮扶力度等举措,加快推进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确保“能复则复、能复快复”。
十是融通发展专项行动。由省工信厅、省科技厅、人行昆明中心支行3部门牵头,引导大企业通过生态构建、基地培育、内部孵化、赋能带动、数据连通等方式打造一批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通发展典型模式,推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融通发展生态,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
(二)五个加力政策举措
一是加力房租减免。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租金减免6个月。
二是加力税收优惠政策。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自愿申请基础上,确保在今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三是加力融资服务。对重点纾困企业及其融资需求实施清单制管理,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使用,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四是加力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支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五是加力困难行业帮扶。将餐饮、零售企业员工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省财政统筹对各州市按标准支持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定期核酸检测费用给予补助。除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外,还对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社保缓交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至2022年底。
三、《工作方案》的主要特点
一是通过实施“十大专项行动”和五方面加力政策举措,以新的政策组合拳,全链条为企业纾困;二是通过建立日常调度、通报和政策落实机制,每月至少调度3次,督促指导“十大专项行动”开展,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三是开展“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将政策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中小微企业;四是建立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保障相关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原文链接:http://lcj.yn.gov.cn/html/2022/zcjd_0715/66454.html
相关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